学科门类第一阶段:1983-1989年在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但是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第一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申报时,有的是研究方向过于窄,造成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当于二级学科;也有的把几个专业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大学科,又过于宽
在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初审时,各部委曾对申请的学科专业进行了调整
为了做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复审工作,教育部对各部门审核工作中拟订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汇总,并参照了外国的学科专业目录,拟定了一份《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草案)》,供1981年7月26日至8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一次会议讨论修改
1983年3月1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布、试行此《试行草案》
《试行草案》将学科专业分为十个学科门类,它们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
在十大学科门类中共设置了63个一级学科,其中哲学门类1个,经济学门类1个,法学门类5个,教育学门类3个,文学门类3个,历史学门类1个,理学门类12个,工学门类25个,农学门类6个,医学门类6个
63个一级学科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大气科学(气象学),海洋学,生物学,管理科学,自然科学史力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冶金,动力机械及工程热物理,电工,电子学与通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建、水利,测绘,非金属材料,化学工程和工业化学,自动控制,管理工程,地质勘探、矿业、石油,铁路、公路、水运,船舶,纺织、轻工,林业工程,原子能科学与技术,航空与宇航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技术科学史农学,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林学,水产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药学
《试行草案》共列638种二级学科(专业),其中,哲学10个,经济学24个,法学37个,教育学34个,文学51个,历史学13个,理学88个,工科234个,农学59个,医学88个
为了培养军事学高级专门人才,1983年12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5次会议决定增设军事学学位 ,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中增设“军事学评议分组”
1985年4月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致函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领导小组将军事学下设9个学科专业,即军事思想、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战争动员学、军制学、部队指挥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后勤学
这样《试行草案》最终有10+1=11个学科/专业门类,63+1=64个一级学科,638+9=647个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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