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主要职能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主要职能办院宗旨:以清华大学科技、人才为依托,立足浙江,面向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为更好地发挥清华大学服务社会职能,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办院方针:坚持科技研究,坚持产业发展

发展定位:省校合作的桥梁,人才培养的摇篮,科技创新的平台,成果转化的基地

发展模式:“政、产、学、研、金、介、用”七位一体——北斗七星论

院训:创新 务实 厚德 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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