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人员编制

大理寺人员编制大理寺一般设有: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

掌折狱、详刑

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省、门下省

系者五日一虑

龙朔二年,改曰详刑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刑寺;唐中宗时废狱丞

有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评事史二十四人,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十八人,问事百人

正二人,从五品下

掌议狱,正科条

凡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

五品以上论者,莅决

巡幸则留总持寺事

丞六人,从六品上

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

徒以上囚,则呼与家属告罪,问其服否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掌印,省署钞目,句检稽失

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

私罪赎铜一斤,公罪二斤,皆为一负;十负为一殿

每岁吏部、兵部牒覆选人殿负,录报焉

狱丞二人,从九品下

掌率狱史,知囚徒

贵贱、男女异狱

五品以上月一沐,暑则置浆

禁纸笔、金刃、钱物、杵梃入者

囚病,给医药,重者脱械锁,家人入侍

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八人,从八品下

掌出使推按

凡承制推讯长史,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

录事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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