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各委员会

美国众议院各委员会众议院各委员会(及其下的属附委员会)有多项职能,包含法案复议与监督行政部门

委员会的各成员由众议院全院正式任命,但其人选实际上由政党产生

一般说来,各政党会尊重议员的喜好,依资深程度给予优先权

各政党在委员会中的席次分配依其整体席占率而定

众议院内最大的委员会为众议院全院委员会(Committee of the Whole)

如其名称所示,该委员会成员含括院内所有的议员

全院委员会在众议院议事厅举行会议,可审议并修订法案,但无最终认可权

一般说来,全院委员会的辩论程序较众议院自身的辩论程序更具弹性

多数的委员会事务由20个常设委员会执行,每一个委员会都对诸如农业或国际关系等特定部会具管辖权

各常设委员会对其具管辖权部会的相关法案进行审议、修订与公告

各常设委员会拥有与法案相关的额外权力:他们可阻挡法规进入参议院

常设委员会也监督行政部门各部会与其官员

若要卸除官员职务,常设委员会有权召开听证会并传讯证人与相关证物

众议院也有一个非常设委员会的永久性委员会,即美国众议院特别情报委员会(U.S. House Permanent Select Committee on Intelligence)

另外,国会内也设有共同联席委员会,成员包含参众两院议员

有些共同联席委员会监督独立的政府组织

例如说,图书馆共同联席委员会监督国会图书馆

其他共同联席委员会用以作咨询报告

例如说,有这麼个租税共同联席委员会

法案与人事案并不提交到共同联席委员会,所以,共同联席委员会的权力低于常设委员会

参议院每一个委员会与附属委员会都由一个主席(一定是多数党籍)领导

在1970年代之前,委员会主席大权在握

伍德罗·威尔逊称:权力并不集结在任何一处,反而像是故意政策性的分散给各小小的老大们

权力,像过去的时代一样,分割为四十七块领地

每块各有作为领地贵族的常设委员会,与作为其领主的委员会主席

这些琐屑的贵族们-其中有些权力稍高,但无人具全权处理的权威-会在其所属领地上行使专制权威,有时威胁著撼动王国本身

以前,委员会的主席资格纯粹取决于资深程度,然而,这样的规矩在1975年改变,允许党团推选委员会主席

在1995年委员会主席的权力广泛,可控制委员会议程,也可阻止委员会通过法案

思想新潮的委员会主席并不会强力运用自己的影响力,虽说仍有些例外

仅次于主席的委员会委员是由少数党担任的委员会发言人,通称副主席(Ranking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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