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议事程序如同参议院一般,众议院在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召开会议
众议院会议厅的一端是议长主持会议的主席台
主席台底层供院内职员及其他官员使用
议员们的议席排列为半圆形,以中央宽阔的走道分隔开
传统上,民主党议员的席位在右方,共和党在左方,以主持席面对方向为准
会议一般在星期一至五召开,在星期六、日召开的会议极为罕见
会议过程一般对公众开放,并由C-SPAN频道对外播出
众议院议事程序不仅要依法,还要依照多样的惯例与传统
众议院大多依全体一致同意的方式豁免自身若干严格的条款(包含辩论时间限制)
任何议员都可以阻挡全体一致同意的协议,但实际上,这样的反对极其少见
会议主席行使众议院议事法规,并可警告脱序的议员
会议主席使用议事锤维持秩序
宪法规定院内议员出席过半为法定有效人数
众议院依规章与惯例向来假定出席率到达法定有效人数,除非经清点后证实并非如此
任何议员都能以“法定人数不足”为由提出程序问题
若议事主席接受此程序问题,便会进行人数清点
虽说大多数的议员通常并不出席辩论议程,法定人数不足的情况罕见成立
在辩论进行中,议员唯有在主席召请时得以发言
议事主席可判定准许特定议员发言,从而控制辩论程序
所有议员必须尊称议事主席为“议长先生”或“议长女士”
唯有主席可于演说中被直呼,其他议员时须使用第三人称相互称呼
议员彼此多不直呼其名,而以其所代表的州作称呼,如‘来自弗吉尼亚州的绅士’或‘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女士’之类
在法律进入众议院之前,众议院法规委员会在正常情况下会对其通过辩论规则
例如说,委员会判断该法案是否允许有修正案
“开放性法案”允许相关的修正案;“封闭性法案”限制甚或禁止提出修正案
对法案的辩论一般限制在一小时以内,由多数党与少数党均分
辩论各方在过程中由监察人(floor manager)领导
监察人分配议员的辩论时间
在激烈争论中,许多议员都想发言,所以,每个议员可能只有少到一分钟甚至三十秒的发言时间来说明立场
在辩论达成结论时,待表决的议案便提请表决
众议院大多以口头进行表决
由议事主席提出待表决案,而议员们回答“赞成”(Aye)或“不赞成”(No)
议事主席接著宣布表决结果
任一位议员皆可质疑主席的评断并要求书面表决
此一请求须获出席议员中五分之一附议,方得认可
实际上,众议员会基于礼貌而附议书面表决的请求
在某些情形下,例如表决年度预算时,会自动进行书面表决,众议院内的表决有三项惯例
第一,众议院以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
议员们使用身份鉴别卡在院内44个投票站之一记录其表决意向,几乎所有表决都是以电子表决器进行
第二,众议院可进行口头表决
议员们投下色卡以表示其向:绿色表示同意,红色表示反对,而橘色则表示表决时在场(弃权)
口头表决一般只在电脑故障时举行
最后,众议院可进行唱名表决
院内职员朗读议员名册,由被点到者宣布其表决意向
此一程序仅在非常正式的选举中进行(例如议长选举),因为点名数百名的议员极为耗时
表决传统上持续约15分钟,但在领导者需要联络更多议员时可延长
2003年的处方药津贴(Prescription Drug Benefit)表决开放达三小时,自下午三点至六点
2005年的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CAFTA)表决开放也达三小时,自午夜十一点至二点
议事主席可如其他议员一般投票
表决结果若为平手,议事主席并无投决定票(casting vote)之权(除非他尚未投票)
在平手的情况下,法案宣告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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