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提高特岗教师服务期间工资性补助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补助标准从2006年至2009年,中央财政先后两次提高特岗教师服务期间工资性补助标准,从最初的人均每年15,000元先提高到18,960元,再提高到20,540元

2012年,实施中西部地区差别化补助标准,中部地区为24,000元,西部地区为27,000元

此后,每两年提高一次

从2014年至2018年,中部地区补助标准分次提高到28,000元、31,600元、35,200元,西部地区分次提高到31,000元、34,600元、38,200元

2013年12月30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将特岗教师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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