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五、组织管理《振兴计划》是全面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综合性计划,覆盖范围广,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组建《振兴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重大方针政策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振兴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加强省级统筹
中西部各省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区域内高等教育的统筹,会同编制部门做好本地区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完善支持所属高校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高校的业务指导和项目管理,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建立协商机制
充分发挥中央部委的综合协调作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与中西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及时共同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强化高校责任
实施《振兴计划》的关键在高校,各高校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实际研究提出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加强监督评价
建立《振兴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评价方式,充分发挥专家组织作用,定期组织各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
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提高建设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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