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怀慎切谏时政景龙年间,卢怀慎改任右御史台中丞,又上疏朝廷,评论时政得失
他主要提出三条主张:1、诸州都督、刺史、别驾、长史、司马、畿县县令任职不满四年,不能迁官
政绩优异者,可加赐车马裘服,可提高俸禄官秩,可派使节慰问,可下诏书劝勉,需到有公缺之时再加以提拔
对于毫无政绩、贪婪暴虐者,则免官放归乡里
2、将员外官中有才能可以担任地方长官或高级僚佐的官员,加以升迁外放,由朝廷核查政绩
年老有病不能任职者,一并停罢
3、因贪赃而被停罢官职者,罢官不到十年,不得加以录用
奏疏呈上后,唐中宗仍不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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