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康安政治整顿云南铜政福康安任云贵总督后

福康安政治整顿云南铜政福康安任云贵总督后,着手整顿云南铜政

他惩贪擢贤,迅速净化了云南铜厂生产链条,调整了考核办法,另觅新厂,使得云南铜产量迅速恢复并超过清廷定额

云南铜厂生产在乾隆后期至嘉道之时,都能较好的维持

 处理台湾善后事宜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福康安在初步镇压林爽文起义后,建议清廷颁布《清查台湾积弊酌筹善后事宜》章程十六条,以严明台湾吏治,加强管理

从此,清廷对台湾的统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加强对西藏的管理廓尔喀之役获胜后,西藏的地方管理体制亟待健全完善

乾隆五十七年(1791年)七月,清政府为了加强对西藏地区的管理,决定整顿和改革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制度

乾隆帝遂命福康安会同八世达赖、七世班禅等西藏宗教首领共同筹议办理西藏善后事宜,双方经过会商,共提出一百零二项条款

次年(1792年)正月,经清政府修订为二十九条,即《钦定藏内善后章程》

它吸收了前此有效的地方管理制度,改革并充实了多项方针:加强了驻藏大臣的职权和地位,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一道督办藏内事务,藏内事无巨细,均应禀驻藏大臣办理,驻藏大臣有甄选西藏地方官吏之权;改革了达赖、班禅和各地黄教呼图克图的继承制度,实行“金瓶掣签”制,以金瓶抽签来决定转世灵童,减少了在继承问题上的争端;加强了西藏的地方常备军建设,密切了中原与西藏之间的关系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完善了清朝在西藏的各项统治政策,进一步促进了西藏政局的稳定,加强了西藏与内地的联系

 这一文件的成功签订,表现出福康安不仅具有指挥作战的军事才能,而且有很强的办事能力,是加强西藏政治、宗教、军事、财政等制度建设,密切西藏与中央朝廷之间关系的有功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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