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公司协会职能美国投资公司协会成立于1940年
美国投资基金业在经历了1929年世界性经济危机打击后
无论是基金业本身还是投资者都迫切需要建立行业组织以及对投资活动进行规范和自律
1940年10月
参与起草1940年<投资公司法>的基金业代表成立了投资公司全国委员会,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协助下制定了基金业的行业规划和共同守则
该委员会即投资公司协会的前身
投资公司全国委员会在1941年10月改名为“全国投资公司协会”,1961年改为投资公司协会
投资公司协会是一个自律性质的非营利组织,其宗旨是使投资基金交易公正进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投资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1)投资公司协会参与有关投资公司的立法,监督州和联邦有关的立法,作为基金业与证券交 易委员会的联系人,在新的有关投资公司的立法出台前及时反映投资基金业的意见,使得新的法案充分考虑投资基金业的特点,保证投资基金业的稳定发展
(2)收集投资基金业的业务数据;定期制作关于股票交易和基金投资的投资预测报告,确立投 资基金业在全都金融业中的地位;收集有关基金投资者组成情况的资料,以利于分析投资者的需求状况和投资基金制定营销计划
(3)负责公开信息和辅导材料的制作和发放,及时向协会会员、证券经纪商和传播媒介报告协 会的重要活动和投资基金业发展的重要事项
(4)向公众传播投资基金知识,介绍投资于投资基金的办法,宣传投资基金的好处
(5)通过组织和宣传手段,严格执行法规,以保持和提高投资基金业务的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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