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该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七)领导该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分支机构截至2016年4月,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共成立有19个分支机构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分支机构 黄酒分会保健食品分会儿童食品分会果蔬加工技术分会柠檬酸分会乳酸菌分会酶制剂分会食品营养与健康分会面制品分会食品物流技术分会冷冻与冷藏食品分会食品安全与标准技术分会食品添加剂分会非热加工技术分会食品机械分会休闲食品加工技术分会运动营养食品分会葡萄酒分会大豆食品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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