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业务资产业务范围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业务资产业务范围(一)密切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根据党和国家发展食品工业的方针政策,组织食品工业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科学决策,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二)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加强学科渗透,部门协调,地区联合;使科技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提高食品工业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三)开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与展示,扩大与国际食品科学技术界的联系,充分发挥在国际组织中的重要影响力,举荐中国优秀科技人才、企业、技术及产品走向世界,促进工程技术领域专业人员互认,为海外科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出版学术性、科普性食品出版物,组织食品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的交流,传播先进的食品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五)有序承接科技评估,职业资格认定或科技人员评价,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

开展继续教育,组织培训食品科技人员,提高现有食品科技人员的科技水平;(六)开展食品科技创新,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活动;(七)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并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

通过各项学术活动,发现优秀学术论著、科技成果和科普作品,发现优秀科技人才,并向有关部门推荐;(八)按照规定经批准,表彰优秀学术论著、科技成果、科普作品和优秀科技人才;(九)接受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科技项目和工程项目论证、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科技成果论证、科技文献的编审和标准的制修订等任务;(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食品科技界的意见和建议,为食品科技工作者履行权利和义务提供保证;(十一)关心离退休食品科技工作者,组织、支持他们发挥专长,继续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贡献;(十二)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有关活动

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或以项目形式购买服务;(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基金或项目管理费;(七)其它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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