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学会基本宗旨团结全省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爱

黑龙江省法学会基本宗旨团结全省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爱好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和国内外、省内外学术交流,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努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团结和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