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关系1.社会事物是一种特殊的自然事物
社会事物往往受众多彼此非线性相关的变量的制约,一般都具有自我组织、自我创造、自我发展的能力;社会事物都是建立在众多自然事物的基础之上,或者与众多自然事物相联系;社会事物一般有较长的运行周期,且在时间上具有不可逆性
2.社会规律是一种特殊的自然规律
社会规律的本原是自然规律,任何一种社会规律都可辩证地还原为某几种自然规律,都可在自然规律中发现它的原形;社会规律综合体现了多种自然规律的具体内容,社会规律决不是多种自然规律的简单叠加和机械混合,而是按照一定的时空顺序、逻辑结构、作用方式进行有机地配合,以产生某种相干效应,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客观规律;社会规律在开放系统的整体效应上体现了自然规律的发展方向;社会规律在更高的逻辑层次上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内容;社会规律以更大的偶然性和波动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必然性特征;社会规律以更多的模糊性和浑沌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确定性特征;社会规律以更充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特征,人类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可能是完全随意和无约束的,而是以遵循和服从自然规律为前提的,在本质上不能违背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恰恰相反,它是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在更高意义的体现
总之,社会事物是自然物质的复杂存在方式;社会规律是自然规律的复杂表现形式;社会规律不是对自然规律的否定,恰恰相反,它是对自然规律在更高层次上的论证
3.社会科学是一种特殊的自然科学
由于所有社会规律的本原都是自然规律,则所有社会科学均可以把其假设前提建立在自然科学基本公理的基础之上;由于社会规律综合体现了多种自然规律的具体内容,则所有社会科学均可综合地采用各种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描述;由于社会规律在开放系统的整体效应上体现了自然规律的发展方向,则社会科学在整体上可以看作是自然科学的特殊组成部分,且其最终归宿是自然科学化;由于社会规律在更高的逻辑层次上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内容,则社会科学要比一般的自然科学具有更大的抽象性,并遵循更为复杂的逻辑法则;由于社会规律以更大的偶然性和波动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必然性特征,即社会规律往往需要通过很多偶然的而又不可逆转的社会事件才能体现出来,社会科学所阐述的各种社会规律往往不容易得到实证,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具有较强的思辩性而较弱的实证性;由于社会规律以更多的模糊性和浑沌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确定性特征,即各种社会规律由于变量太多、太复杂往往不容易清楚而准确地呈现于人们的面前,人们通常只能进行不精确的定性分析;由于社会规律以更充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特征,即人不仅能够被动地适应环境,而且能够积极主动地选择环境、改造环境和创造环境,在一定程度可以根据自身的主观愿望或利益关系灵活地选择和运用社会规律,并进行一些主观假设与模糊判断,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具有较为强烈的主观意志性、情感倾向性和阶级性,具有较少的客观性、理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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