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举考试制举制举又称制科、大科、特科,是由皇帝下诏而临时设置的科举考试科目
目的在于选拔各类特殊人才
唐代制举甚盛,其科目甚多,据记载有上百个,其中较重要者为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等
宋代制举科目大为减少,最多时为九科,但事实上只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茂材异等、才识兼茂明于体用三科
神宗熙宁七年(1 0 7 4)废,哲宗元佑二年(1 0 8 7)复置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绍圣六年(1 0 9 4)又罢
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 1 3 1)复置,但直至南宋末,中第者仅一人而已
宋代士人未仕、已仕者均可应诏参加制举考试
直至南宋末,考试一般分为阁试、殿试两级
阁试论六首,按成绩分为五等,入前四等方可参加殿试
殿试策一道,合格者分为五等,上二等不授人,第三等即为上等
制举登科,未仕者即依贡举进士例授予官职,有官者则依等第升迁
两宋制举共殿试2 2次,入等者不过4 0人,但也选拔了不少著名的人才
另外,宋代为了选拔起草诏诰人材还特设了词科,包括宏词科、词学兼茂科、博学宏词科及词学科
元、明不设制科
清代曾设“博学鸿词科”、孝廉方正、经济特科等,但并未成为制度,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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