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考试时间自学考试每年两次在全国考委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考试
报考人员可在当地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专业报名参考
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
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国家承认其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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