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律计算偏差另外,若在定律时不断地使用三分损益的操作,最后一定会出现除不尽的小数,使得在实际制作时容易产生误差
然而在现实上,准确度(Percision)与精确度(Accuracy)绝对有其极限,所以经过十二次的三分损益之后,已经可以构成一个(不甚完美)的音阶循环
这也是为何中西音乐理论中,都不约而同地发展出以“12音阶”为主流的原因
之后才会出现如纯律、十二平均律等不同的改进或修正方法
从上面所计算出来的结果,我们对照《史记.律书》中的文字,便可发现当中的抄录错误
宋代沈括的《梦溪笔谈》,便记载了《律书》当中出现“七分”之类的文字,当为“十分”的误写
因此原文中的黄钟“八寸七分一”为“八寸十分一、81分”才合理
以下列出古音十二律与史记的文字记载比较,并附上与西方“参考音名”与“十二平均律的误差”计算
古音十二律史记文字三分损益史记数字西方音名十二平均律三分损益与十二平均律偏差黄钟八寸七分一8181C81-林钟五寸十分四5454G54.06100.11太簇七寸十分二7272D72.16280.23南吕四寸十分八4848A48.16290.34姑冼六寸十分四6464E64.28980.45应钟四寸二分三分二42.6667B42.90830.56蕤宾五寸六分三分二56.8889#F57.27570.68大吕七寸五分三分二75.8519#C76.45380.79夷则五寸三分二50.5679#G51.02680.90夹钟六寸七分三分一67.4239#D68.11261.01无射四寸四分三分二44.9492#A45.45971.12中吕五寸九分三分二59.9323F60.68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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