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划入的职能1、原市公用局承担的供水节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的行政管理职能
2、原市环卫局承担的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职能
3、市环境综合整治办承担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职能
4、原市房地局承担的本市住宅锅炉供暖的行业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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