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处室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处室(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机关财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固定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统计和信访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

(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

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对有关部门和市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

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

参与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三)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

组织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工作

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监督实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

参与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四)食品生产监管处

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五)食品流通监管处

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六)食品餐饮监管处

掌握分析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七)药品注册管理处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已有国家标准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注册并承担相应责任,优化注册管理流程,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药品生产监管处

掌握分析药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再评价

(九)药品流通监管处

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参与药品(含基本药物、医疗器械)招标监管

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并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十)医疗器械监管处

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

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

(十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

(十二)稽查局

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地方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计划

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和对下指导工作

(十三)应急管理与宣传处

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地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药学(药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规划财务审计处

拟订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全省系统预决算、财务及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国有资产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宁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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