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标准争论检验和判定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尺度、准绳,是真理论的一个重要问题
没有正确的真理标准便不可能区分真理与谬误
哲学史上多数哲学家承认世界是可知的,人可以认识真理,主张存在着检验真理的标准
但是对于这个标准是什么,却说法不一
唯心主义哲学家反对反映论,否认真理内容的客观性,主张在主观的范围之内寻找真理标准,用精神去检验认识
其中有的以主观心理状态、感觉、观念为标准,如王阳明把所谓与“良知”相等同的“天理”作为标准,G.巴克莱把“集体的知”说成是“实在性的证据”,逻辑实证主义者则主张“经验的实证原则”;有的则完全从功利主义出发,把知识是否满足自己需要作为真理标准,如实用主义者主张“有用即是真理”,不管它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有的从逻辑主义出发,认为只要逻辑上严密、清晰,排除了逻辑矛盾的就是真理,但是他们不能指出作为逻辑推理出发点的原理和推理方法本身的真理性如何加以检验,而把它们当作是先验的、先天自明的;还有真理标准的“约定论”观点,即主张作为逻辑体系推论前提的最简单明白的原理,其真理性是人们的信念所约定的,因此无需检验
在G.W.F.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辩证法中,真理是认识同“绝对精神”的“同一”,这种“同一”要通过人的合目的的活动即实践来检验
这是在唯心主义范围内对于真理标准所能提出的最深刻见解
但是他所说的实践,还不是人的客观物质活动,不过是绝对精神自我意识的一种形式
唯物主义者一般都承认真理的客观性(见客观真理),以是否符合客观现实作为区别认识的真理性的依据
但这只是正确地回答了什么是真理的问题,还未进一步说明检验认识之是否符合于客观事实的标准是什么
在马克思主义科学地解决真理标准问题以前,唯物主义者关于这个问题曾有过一些有价值的见解
例如,D.狄德罗认为,只有把理论同外界事物联系起来对照考察才能明确它们的真假,只有实验才是检验的标准
L.费尔巴哈则说:“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疑难,实践会给你解决
”他们都具有以实践为真理标准的思想萌芽
但是由于缺乏对实践及其本质的科学了解,他们的观点仍未能真正超出旧唯物主义的机械性、直观性和历史唯心主义的范围,总体上仍是把真理标准归结于感性直观或客观事物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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