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制度第十九条

品质管理制度第十九条收料部门组长在制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品质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科长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品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呈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品质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

制造科召集机班人员检查改善并依批示办理后,送经理室品保组存,绩效组重新核算生产绩效及督促异常改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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