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管理课题管理1、科研项目实行课题项目组长(主持人)负责制
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
跨项目组的科研课题,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
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和绩效奖励分配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研究所办公室的检查考核
结合学院工作开展的课题,课题负责人的工作应取得学院领导同意
3、研究所办公室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课题组应按时将阶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研究所办公室,每两个月(双月月底)至少有一小结
4、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题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研究所领导审批,并交研究所办公室备案
5、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6、实验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名称、方案、人员、时间、材料、环境、方法、具体的实验步骤、过程、结果等,并应准确记录观察指标的数据变化
每项实验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文字小结
7、实验研究人员调离工作,应将全部实验记录资料、归档材料、文献卡片等全部上项目组,项目组组长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8、记录实验设计、操作过程、研究内容、实验结果和数据的记录本、其它记录资料以及相关材料,属于研究所所有,各课题组使用
研究人员在离开研究所时,为方便今后的研究工作,经研究所同意可以复印这些资料
9、 研究工作全部结束后,由负责人撰写总结报告及有关论文,并将结题报告上报研究所办公室
负责人负责将所有项目相关资料整理上交研究所办公室归档
10、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科研课题者,课题负责人要写出拖延理由,上交研究所办公室,论证后做如下处理:1) 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在下一年度必须完成
2) 无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由负责人写出终止原因报告,经批准后,负责人应做好技术资料的清理、归档和仪器试剂的清点移交工作,剩余经费收回
未做好善后工作的不能接受研究所的新课题
3)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完成课题者,课题负责人将没有资格再承担研究所任何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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