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资对策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有的企业往往以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借口来打压员工增加工资的诉求
”宁波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指出,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并不是工资支付的一个实际标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报酬时,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岗位职责、个人业绩和企业效益确定不同岗位、职位的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
最低工资制度并非意味着企业可以以最低工资为标准计发工资
工会界别的政协委员们提出建议,要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企业劳动报酬增长列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作为对各级政府的考核目标
要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实现分配公平的重要举措,全面建立“政府主导、法律完备、劳资共决、合作双赢”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广大职工特别是普通职工能够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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