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液制备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液制备15.1 建立和执行血液制备的质量体系,确保血液安全有效

15.2 制备的血液必须符合《全血和成分血质量要求》

15.3 应建立和执行血液制备、贴签、包装、入库程序

15.4 血液制备环境应当整洁卫生,定期有效消毒,进行环境温度控制,保证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5.5 血液制备应尽可能在密闭系统中进行

如果只能在开放系统进行制备的,则应严格控制,避免微生物的污染

15.6 对血液制备的关键设备应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运行可靠和稳定

15.7 血液制备的程序和方法必须经过审核确认

15.8 血液制备过程中所使用的一次性塑料血袋的质量及其生产商的资质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须经过质控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5.9 在整个制备过程中,所有血液及其包装均应正确标识

使用联袋时,在原袋和转移袋分离之前应检查每个血袋上献血条码的一致性

对血液进行过滤、汇集、分装或者冰冻等操作而需要采用非一体性的血袋时,必须保证在每一个血袋贴上正确的献血条码

对合格血液进行贴签时,应对标签中的信息再次进行核对

15.10 建立和执行血液常规抽检程序,并对抽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偏差调查,并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5.11 每袋血液在其制备的每一个环节都应经过严格的目视检查,对于血袋有渗漏、损坏和缺陷迹象,疑似细菌污染或其它异常的血液,必须实施标识、隔离和进一步处理

15.12 血液制备记录应确保对血液制备过程的人员、设备、血液来源和原材料、方法步骤、环境条件等相关信息的追溯,至少包括:血液的交接,成分制备过程,成分的常规抽检及质量结果分析,仪器使用、维护校准,成分制备环境控制,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等

记录应有操作执行人员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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