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生安全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生安全8.1 制定并执行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组织和员工的职责,保证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

8.2 有一名对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安全与卫生负责人

配备充足与有效的安全与卫生设施,确保人员和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

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与卫生培训

员工应对其工作区域的安全卫生负责

8.3 建立和实施职业暴露的预防与控制程序,包括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职业暴露的登记、监控和报告

8.4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

应对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阴性的员工进行乙型肝炎病毒疫苗接种

8.5 作业区域内不得饮食、吸烟和佩带影响安全与卫生的饰物

应具有与工作场所和工作性质相适应的防护措施和相关安全标示

8.6 制定消毒与清洁程序,规定需消毒与清洁的区域、设备和物品及其消毒清洁方法和频次,保持作业区卫生整洁

8.7 采取有效措施对献血者和员工进行防护;避免采血、检验、制备、储存、包装和运输过程中血液、血液标本、环境受到污染

8.8 应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和处置

8.9 应执行有关规定,制定针对用电安全、化学、放射、危险品等的使用和防火的相应程序,确保献血者、员工、环境和设备的安全

定期进行模拟有关突发事件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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