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用餐公约2.1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厂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2.2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早餐:07:00—7:40 中餐:12:00—12:30 晚餐17:30—18:00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2.3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和保安的管理
不准插队,不准备、一人打多份
2.4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桌
2.5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
2.6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
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2.7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2.9餐厅内禁止吸烟
2.10凡协力厂商来厂洽公人员,可在干部餐厅就餐,但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通知厨房,由洽谈部门干部带入餐厅就餐
2.11各部门如晚间加班至23:00或启动夜班,须在下午16:30前通知厨房,以便厨房准备工作,逾时报餐,所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门管理自行解决工作
2.12每月一日及十五日实行加餐制,用餐者须持票进行加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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