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和平奖奖项历史

诺贝尔和平奖奖项历史1895年11月27日,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以下简称:诺贝尔)在他逝世前一年写成的最后一份遗嘱于巴黎的瑞典挪威俱乐部签订

根据最后遗嘱所述,他的遗产将用于建立一系列奖项,表彰在物理学、化学、和平、生理学或医学以及文学上“对人类作出最大贡献”的人士

用于设立五个诺贝尔奖的资产占诺贝尔总资产的94%,即3100万瑞典克朗 

1897年4月26日,诺贝尔的遗嘱才经挪威议会通过执行,执行人朗纳·索尔曼和吕多尔夫·利耶奎斯特(Rudolf Lilljequist)设立了诺贝尔基金会,管理遗产和奖金

遗嘱通过后,诺贝尔和平奖由挪威诺贝尔委员会进行管理,挪威议会将选出5人组成委员会决定获奖人选

诺贝尔基金会其后在诺贝尔奖的颁奖判据上达成了协议

1900年,瑞典国王奥斯卡二世颁布诺贝尔基金会的新规条

1901年12月10日,在诺贝尔逝世5周年纪念日首次颁发诺贝尔和平奖

1935年,卡尔·冯·奥西茨基未能出席领奖,因为当时的德国拒绝向他发放护照 

1961年,达格·哈马舍尔德在颁奖前就去世了,委员会将奖项追授予他 

1973年,越南政治家黎德寿拒绝接受奖项诺贝尔和平奖,是唯一拒绝该奖的人 

1975年,安德烈·德米特里耶维奇·萨哈罗夫未能出席领奖,因为当时的苏联政府拒绝向他发放护照 

1991年,昂山素季未能出席领奖,因为她遭到缅甸政府软禁

获释并当选议员后,她于2012年6月16日亲自领奖 

2007年6月10日,德斯蒙德·图图大主教所获诺贝尔和平奖奖章在位于索韦托的家中失窃,并在16日由警方寻回物归原主

6月17日,已故巴勒斯坦领导人亚西尔·阿拉法特所获诺贝尔和平奖奖章在加沙的混乱中失窃 

2013年4月3日,阿瑟·亨德森所获诺贝尔和平奖奖章在英国纽卡斯尔市失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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