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学派定义自然法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制定法之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
自然法学派是指以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然法为正义的标准,坚持正义的绝对性,相信真正体现正义的是在人类制订的协议、国家制订的法律之外的、存在于人的内心中的自然法,而非由人们的协议产生的规则本身的法学学派
自然法学派又可分为古典自然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都是适应当时社会发展需要的,并产生了各自的代表人物
在西方,每次社会大变革时期,自然法学总是作为一面旗帜,主导着西方社会法律发展的大方向
例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无明文不为罪、人身自由不可侵犯、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等思想,都发端于自然法学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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