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历史学派布伦塔诺

新历史学派布伦塔诺一般称他为新历史学派左派或自由派

他曾就学于都柏林、慕尼黑、格丁根、海德堡和柏林大学

1871~1872年发表了《现代工会》

1872年参加筹备社会政策学会的成立,1872年任布雷斯劳大学副教授,1882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学任教,1889年转至莱比锡大学,1891年又转到慕尼黑大学任教授,讲授经济学、经济史及财政学,直至退休

他的主要著作还有《历史中的经济人》(1923)、《英国经济发展史》(3卷,1927~1929)、《劳动时间、工资与生产的关系》(1876)等

布伦塔诺的根本立场是主张劳工的团结自由

他指出,劳动力在现代科学中是商品,有它的时代的特殊意义,工会的首要任务在于使工人从不幸的境遇中解放出来,保障最低生活费用的工资水平

他反对"工资基金说",指出工资的源泉不在于企业家的流动资本,而完全在于消费者的购买力

他指出,提高工资、缩短工时,绝不影响工效,反而可以促进企业家采用机器,工资最高的工人反而会成为最廉价的工人

他反对政府的强制保险,主张工人自己管理失业保险

在农业和商业政策方面,他主张自由主义,土地可以自由处理

他和瓦格纳不同,他主张由下而上地推动社会改良

布伦塔诺指出,工会的要求构成资本主义的组成部分

他不反对资本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使社会获得了进步,市民获得了从封建制度下解放出来的人身自由,有了人格的尊严和保障

他虽然也承认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不利之处,不出卖则不能生存,但是他主张工会的任务在于使"劳动力"这种商品获得有利的出售条件

他提倡"社会政策的自由主义",维护古典经济学自由主义的影响和从个人主义利己心出发的社会改良主义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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