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位论文研究生修满学分后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为保证硕士生论文质量,硕士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署名为长江大学政法学院第一作者的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
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选题必须对社会经济发展有意义,或在学术上有一定意义或价值
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论文形式可以多样,但论文写作应当规范
硕士生的毕业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采用他人成果需标注,且其数量要严格控制
要培养硕士生独立思考,敢于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硕士生的主观能动性
硕士生在论文开始前要进行文献阅读和综述,进行生产实际的调查研究,积极参加校内外有关学术活动,至少在全院作学术报告1次
硕士生最迟在第三学期末第四学期初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在课题组或系)进行报告,广泛听取意见,经指导教师同意和系审定确定后,制定论文工作计划,开展科学研究
学位论文必须由两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课程成绩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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