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武汉大学作为主要协同单位之一是教育部直属综合类型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文史哲、政经法、教育、理工农医和管理等11个学科门类
学校设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和医学六大学部37个学院(系)
有114个本科专业
5个一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共覆盖了29个二级学科,另有17个二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学科
6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36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250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347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有32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拥有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校部共建研究基地、8个湖北省重点研究基地、1个全国汉语推广研究基地
2012年8月,武汉大学“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入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基地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现有专职研究人员11人,兼职研究人员20余人
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获得环境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中国第一个环境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1998年,武汉大学环境法学科又获得了环境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7年,再度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目前是全国环境法学科中惟一的国家级重点学科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还是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址和秘书处所在地
环境法研究所具有良好的国际、国内协同创新研究条件,国家环境保护部法律顾问单位,并为全国人大环资委、教育部、司法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以及中华环保联合会等部委或机构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长期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与资源法治建设工作,承担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与修订研究、草案起草、宣传任务,担任等环境法顾问工作,为近年来我国有影响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服务;环境法研究所与世界自然保护同盟、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中环境协会、德国阿登纳基金会、美国环境法研究所、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比利时根根特大学、美国律师协会、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等国内外机构建立有长期协作关系,是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在全球设立的首个“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承担翻译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法官培训项目法官培训材料中文稿;环境法研究所是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总部和秘书处所在单位,已经与国内百余所大学和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司等单位发展有合作关系
环境法研究所是我国环境法研究的信息和资料中心,拥有国内收藏环境资源法方面资料最多最全的专门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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