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电机工程学会组织制度

重庆大学电机工程学会组织制度第六条 本社团设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构成学生分会主席团

同时下设文秘部、公关部、组织部、宣传部、科技部、实践部六个部门,其中每个部门都定期选举产生部长

第七条 组织结构及职权划分1) 会长:主持学会的全面工作,负责分会管理的主要事务,是本学会的第一负责人

2) 常务副会长及副会长:协调会长管理分会各项事宜,管理财务

3) 文秘部 :负责向各个部门传达上级各项决议和通知,同时管理证书、档案备份,进行会议记录归档,以及各部门会议室申请及管理,并在规整学会各类档案的基础上,为分会各成员之间搭建良好沟通的桥梁,为分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后勤支援

4) 宣传部:(1)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立足于面向重庆大学所有学生及社会群体,宣传报道市学会及学会的重大事件,提高市学会及学会的影响力,及时、有效地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2)协同活动承办部门进行海报等宣传资料设计,获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打印,负责部门和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并广泛收集社团成员的想法、意见和建议;(3)负责学会所有宣传物资的管理使用;(4)在活动举行后24小时之内发布新闻,参照新闻网最近新闻稿格式撰写新闻稿,活动新闻图片必须包含:活动现场整体照片,嘉宾或主讲人特写照片,特殊环节照片等

5) 公关部:(1)负责学会与其他协会团体及社会部门的沟通与接洽;(2)在开展各项活动前至少一周做好活动所需对口单位的接洽工作,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做好活动策划安排;(3)为学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后勤支援

6) 组织部:(1)负责健全组织机构,广纳人才和干部选聘;(2)定期开展内部活动增强学生分会凝聚力,及时公平进行人事考核和奖惩工作;(3)协助开展各项活动,积极调动各部门协调合作完成工作任务

7) 科技部:(1)负责微博、微信等网络宣传平台的维护和动态发布,包括行业新闻更新,电机工程学会学术动态更新,学会活动报道等;(2)突出“学术交流”的主题,依托本校电气类专业雄厚的科研实力与浓厚的学术氛围,打造“学术”品牌活动

8) 实践部:(1)突出“专业与实践相结合”的主题,依托电气专业特色,开展有益于同学和社会的公益实践活动,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增加大家对生产生活的认识,提升综合素质;(2)负责学会所有小家电维修物资的管理,及时做好物资情况的清点和补充,未经实践部负责人同意所有物资不得外借,物资补充须在活动前一周报告主席团申请,获批后方可购买;(3)可自行接纳并维修本校同学的故障小家电,同时做好维修和物资使用记录

第八条 本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每年举行并审核学会的工作报告及推荐分会成员组成的主席团,有权修改审议通过本社团的章程

第九条 本社团由主席团组织执行日常工作,主席团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及由公推直选产生的副会长组成,主席团人数不多于5人

主席团必须定期组织各部门召开干部会议,贯彻上级组织的精神,公布学会运行和财务开支情况,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研究社团运行和发展战略

第十条 主席团必须明确学会的规章制度,高度负责,履行职责确保学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和长远发展,其职权有:1) 制定并完善学会章程;2) 审核学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成果;3) 总体组织负责各项会议,并对学会的各项工作及财务状况作报告总结;4) 批准通过其他负责人及下一届负责人的任命;5) 领导日常工作,听取学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突出者进行适当奖励,对失职、渎职者进行教育、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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