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政策措施

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一)认真落实“两基”的重中之重地位,确保“两基”任务按期完成为了确保“两基”任务的按期完成,必须正确处理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是义务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适度发展教育”三者之间的关系,保证“两基”的投入,把“两基”的重中之重地位落到实处

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基础,把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分为三片(即东部沿海地区,中部一般地区、西部贫困地区),实行分类指导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要从各地实际出发,以县级规划为基础,通过省级、县级、乡级规划把“两基”目标落到实处

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结合起来,按照“普六”-“普九”的顺序分步推进,按照“普六”-扫盲-“普九”的顺序组织验收

组织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普九”工作的支持力度

贫困地区要树立实现“两基”的责任主要在地方的观念,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把国家的支持,国际组织贷款、境外友好人士捐赠、发达省区的对口支援等和地方政府、当地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加快“普九”和扫盲工作进度,进一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抓好“双差生”教育,采取有力措施使长期存在的偏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加强薄弱中学建设,淡化和逐步缩小非重点学校和重点学校的差距

有条件的地区要依法把小学入学的起始年龄逐步向满六周岁过渡,实行小学加初中八年学制的地区,要把学制逐向九年学制过渡

(二)积极发展职业教育,稳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层次职业教育要在政府统筹下,主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社会方面联合办学

通过立法确立各方面的办学地位和责任

配合劳动部门和行业组织制定和实施各行业不同工种岗位技能等级标准,在全社会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以及资格证书和学历文凭并重制度

职业教育要根据社会需要举办,努力提高针对性和适应性

进一步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和特点,以现有高等学校为基础,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岗位适应性,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为了使中等专业学校根据所属性质、所处层次和服务面向,真正办出特色、不断提高质量,要相对稳定办学层次,使学校的层次和培养人才的规格相一致

(三)调整高等学校布局,提高办学效益我国高等学校的数量已经不少,只要适当扩在现有高校的办学规模,就可以实现本世纪未本专科在校生达到630万人的规划目标

因此,“九五”期间要通过严格控制中专、大专学升格和另铺摊子增设新校;统筹规划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和校际合作,努力提高办学校益

到本世纪未,要使省区内高等学校的总体布局进一步趋于合理,全国高等学校的总校数进一步减少,本科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校均在校生规模、生师比、生员(教职员工)比进一步提高

(四)建立有效的高等教育宏观调控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和发育过程中,必须建立起与教育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宏观管理体制,加强和改进教育宏观管理

要通过统筹规划、方针政策、信息引导、督导评估、经费拨付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防止教育体系失衡和出现大起大落

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和规划目标的预测性、指导性,使基层单位和学校能够在国家宏观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性况,自主进行运作

随着经验的积累和宏观调控机制的完善,逐步扩大省级政府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八五”期间,高等教育发展较快,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已绷的很紧,“九五”前期要适当控制,后几年再根据投入和办学条件的改善情况适度发展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对教育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

“九五”期间,要按照《教育法》和《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标准,努力提高小学和中学教师学历合格率

进入下世纪后,通过增补高学历教师等方式,逐步提高骨干教师比重

要努力办好各级师范教育,提高师范院校毕业生到校任教比例

鼓励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到中学任教,为职业学校输送专业课师资

认真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完善教师考核、聘任、晋升办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鼓励教师忠于职守、忠诚教育事业,树立良好的尊师爱生风尚

“九五”期间,要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切实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和医疗方面的实际困难;通过关、转、招、辞、退等途径,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大力推动教职工住房建设,使城镇教职工人均住房面积达到或超过当地居民平均水平

(六)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办学条件今后一个时期,要集中一定的财力、物力,有计划、有步骤的改善办学条件,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基础教育在实现“一无两有”之后,要进一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教具、实验仪器、图书资料短缺问题 ,保证民族教育教材的翻译出版和供应

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快实验室、实验基地、实习场所和图书馆建设,充实仪器设备和文献资料,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出教学实验

要加强校际合作,实行资源共享,努力提高各种设备、设施的利用效率

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对教科书及教学用 书的出版发行和教学仪器设备的开发、生产、供应实行优先、优惠的政策

(七)保证教育投入,提高投资效益为了适应教育发展需要,在本世纪末要使财政性教育支出达到国民生产总产值的4%,到2010年进一步提高,达到一般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这是实现教育发展目标的基本条件

各级政府要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目标出发,制定筹措教育经费的条例或办法,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确保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中的教育拨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使在校生生均教育经费和生均公费经费逐步增长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以各级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教育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发展校办产业、鼓励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体制,使教育经费投入有较大增加

改革教育拨款办法,优化资源配置,使教育经费投向与教育发展战略的取向相一致,避免结构性浪费

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精神,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切实把教育请注册费管好用好

(八)建立、健全教育法规体系,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依法治教奠定了良好基础

“九五”期间,对已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学校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要加快《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出台和其它法律的论证、调研起草工作,争取出台一批教育改革与发展急需、条件又相对成熟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教育法规体系基本框架,使教育管理和运行有法可依

为保证教育方针的有效贯彻和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的稳步提高,对中小学教育和扫盲工作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校为完备的督导检查制度,对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要逐步建立以教育质量、办学效益为重点的教育评估制度

(九)加强规划后续工作为了保证《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相应的教育发展规划,把全国教育发展目标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战略决策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育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对教育发展和规划实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供决策参考;建立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监测制度,通过对教育发展情况和规划目标的对比分析,及时总结经验,采取对策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部门,都要参照规划目标提出监测指标体系,结合教育统计采集数据,按年度提出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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