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尚书晚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这是六部之外增设新部之始
二十九年又增设商部
三十一年再增设学部及巡警部
六部之制逐渐变化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原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
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
至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
五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
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
六部之制,遂告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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