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金川(下)

福康安总领一方由于福康安在大小金川之役中与士卒艰苦作战,克敌制胜,初步展示了他的军事才能,得到了重视武功的乾隆帝的赏识,于是一再获得提拔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福康安被授予吉林将军之职,次年(1778年)调任盛京将军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福康安被授为云贵总督,成为总领一方军政的封疆大吏

下车伊始,即为铜厂一事上奏乾隆帝,认为铜厂立法应详细,用人需实诚,以杜绝贪污、作弊,维护钱币统一,并严禁奸民私铸铜钱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七月,南掌国(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向清廷进贡四头大象,并陈请另用一头象来交换一门炮,以抵御邻边交趾等国的侵扰、劫掠

福康安考虑到若答应这个请求,势必开属国之间的边衅,因此以国家法令规定不许妄求为由,还其象,不予交换

乾隆帝知道后,大加赞同

八月,福康安又调任四川总督兼署成都将军

 川陕之地向来为清朝视作军事重地,十分重视其总督及巡抚的人选,一般均以满洲重臣充任,福康安任为川督后,受命严缉“咽匪”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五月,福康安奏蜀中“匪徒”已戢

八月,福康安即擢为御前大臣,加太子太保,次年(1783年)初,回京署任工部尚书

五月,授总管銮仪卫大臣、阅兵大臣、总管健锐营事务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三月,经再次擢升为兵部尚书、总管内务府大臣

 福康安因其军功,受到乾隆的宠信和重用,不断加官晋职,成为声名显赫的朝廷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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