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条约履行《辛丑条约》的中方义务

辛丑条约条约履行《辛丑条约》的中方义务,涉及遣使道歉、惩处官员、暂停科举、支付赔款、修改条约、改革外交等各方面

 载沣使德道歉,是清廷第一次遣亲王出使外国

载沣在条约签订前即根据议和大纲等文件而启程, 并因出使中的表现得到中外舆论的较高评价

 那桐使日,则见其《东使日记》

  惩处官员,在条约签订前就已展开

在以中央官员为主的12名“祸首”中,载澜、载漪等9人被清廷处斩立决、斩监候至革职不等,刚毅等3人已死,亦被事后革职

在地方官员乃至拳民共计142人的惩处名单中,大部分亦被追究,包括3人(一说4人 )被处斩立决、11人被除斩监候、8人流放、33人革职永不叙用等

 (其中不包括联军自行杀害的廷雍和恩海 )1921年,被流放新疆多年的载漪回京,还引发列强抗议,使他被北洋政府驱逐回戍地

 暂停科举的范围,涉及九个省、数十个府县

列强在签约前就北京会试做出让步, 但山西省城太原的乡试仍属禁办之列,以致山西省被迫在壬寅科(1902年)和癸卯科(1903年)的乡试中借用陕西贡院与陕西省进行合闱考试

 在修改条约的问题上,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后,清政府依照《辛丑条约》约定与多国进行了一系列涉及“商约”的谈判, 并与英、美、日、葡四国签署了《续议通商行船条约》

 在外交改制方面:关于使馆区,清廷原设在东交民巷中的兵部、工部、鸿胪寺等诸衙门纷纷迁出,民宅也作价拆毁,列强则新建、重建、改建了一批外交建筑,并驻兵把守; 关于列强驻军,一说其总数实际达6000人之多(包括使馆区2000人); 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等等

 赔款支付问题,相对复杂

除《辛丑条约》明文表述的9.8亿余两白银外,还有条约同样规定的、因利息提前计算增加的900多万两白银, 若再加上各地方赔款二千万两白银,则总数额在十亿两以上

 在执行中又出现了“还金还银之争”、“金佛朗案”等争端,以及缓付、退还、停付等一系列情况

截至1938年,中国支付的赔款数额一说为668661220海关两(即关平两) (因部分利息之收回,实付664209664两)  ,另说为652377987关平两

 其中所谓退款,始自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美国的核定退款,在中国政府的要求下,法、英、日

比、意、荷等亦有退款举动,退款部分被用于发展中国实业和教育之用,也有的如法国退款有名无实、日本退款由日本政府控制,遭到中国政府抵制或各方人士反对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