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变法科学归纳法根据一类事物部分对象与某种属性之间的因果联系,推出该类事物中所有对象都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方法
其基本思想最先由归纳逻辑的创始人培根(F.Bacon)提出,如“三表法”和“排 除法”,后经密尔(J. S. Mill)加以发 展,系统提出5种判明因果联系的方法,即求同法、差异法、求同差异并用 法、共变法和剩余法,又称为密尔求因 果五法
求同法的基础是:所研究对 象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例只有一个情况是共同的,那么这个唯一的使所 有事例有一致之处的情况,就是给定 现象的原因或结果,即凡可被消去者均与现象无合乎任何规律的联系

差 异法的基础是:从任何现象减去那种 由于以前的归纳而得知为某些先行条件的结果部分,于是现象的剩余部分 就是其余先行条件的结果的部分,即 凡不可被消去者均与现象有合乎某一 规律的联系
其他3种方法都是这两 种方法的改进和变形,因此,这类归纳法基本上是“消去”方法
自然界进程的齐一性是科学归纳法有效性的依据
在自然界中,凡发生过一次的过程,在相似的情形下不仅会再发生而且会一直发生下去
产 生齐一性的规律是因果律
因果联系是世界上各种事物之间的一种普遍联系形式
每一事件必有某种原因、某个先行条件,该事件由于它的存在而必然地、不可改变地随之发生
所以, 以事物发展的齐一性原理和因果律为根据的科学归纳法,推出的结论要比 以经验为主要根据的简单枚举法具有 更大的可靠性
但是,由于科学归纳法的哲学前提是机械因果决定论,是 以事物之间的线性的、单值因果联系为根据的,因而只适用于具有线性的、单值因果联系的简单场合,而不适用 于具有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多因多果、互为因果及辩证因果联系的复杂 研究对象
为使科学归纳法更有成效,必须综合运用其他逻辑方法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