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总 则

前期物业管理总 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物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坐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m;建筑面积: m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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