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能的调整,市市政管委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本市市政、公用、环卫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本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四)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统一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拟定本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的综合整治工作

(六)负责本市市政、公用、环卫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本市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研究拟定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参与城区防汛工作

(八)负责本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的管理;制定公用事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本市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规划市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本市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组织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和技术标准

(十二)负责本市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组织拟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

(十三)负责编报市级城市市政、环卫等方面的维护及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费用

(十四)组织制定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十五)指导区、县市政管理的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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