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管理职责2.1 必须建立和持续改进质量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和严格监控
质量体系应覆盖所开展的采供血和相关服务的所有过程
2.2 质量体系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3 所有员工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负责,法定代表人为血站质量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应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监控和改进,包括制定和颁布血站的质量方针,在各相关部门和层级建立质量目标,确保体系所有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备过程都能符合所需的受控制条件,及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并对质量体系及其执行效果实施监控、测量、分析和改进
2.4 法定代表人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审核质量管理体系;监督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确保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并记录和保留管理审核的情况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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