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发布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2号《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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