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金融学第六需要对行为金融范式作进一步的拓展现代金融学在研究对传统的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进行定价的同时,也扩展到对公司金融和对期权等衍生品的定价上
行为金融学尽管已经有研究成果证明投资者心理和行为对公司活动和期权等衍生品的价格有影响,但是用行为金融学的理论体系和分析范式来分析公司活动和期权等衍生品的定价依然需要进一步展开
例如对于公司金融领域的分析,Shefrin和Statman(1984)利用行为金融的方法对投资者偏好现金股利的现象给出了自我控制解释、心理账户解释和避免后悔解释
Roll(1986)对于公司的兼并给出了经理层狂妄自大的假说
但是在公司金融上的行为分析依然不够
在传统金融学中投资者是无差异的理性人,市场是有效的,所以才有公司金融的核心基础理论———MM定理的出现,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价值和资本结构无关
但如果投资者是非理性的、市场是无效的,那么不同条件下投资者的不同行为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是什么;这种影响是否会改变公司的投融资决策;以及改变的机制如何;公司和投资者的互动是否会对市场产生影响,是否会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拓展行为金融范式的情况下作出进一步的解释
再例如对于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的定价,传统金融学建立了二叉树模型、布莱克肖模型等来对衍生品进行定价
尽管Shefrin(1999)就分析了框定依赖、参照点、启发式偏差等投资者情绪对期权交易和价格的影响,但是并没有用行为金融的分析框架建立新的衍生品定价模型
以上几个问题是行为金融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所必须要逾越的障碍,也是对行为金融领域有兴趣的研究者未来主要的探索方向
在这些问题尚未较好解决的情况下,以行为金融“学”来表述这个领域,似乎不够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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