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主要任务(一)增强云计算服务能力
大力发展公共云计算服务,实施云计算工程,支持信息技术企业加快向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转型
大力发展计算、存储资源租用和应用软件开发部署平台服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研发设计等在线应用服务,降低企业信息化门槛和创新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活动
积极发展基于云计算的个人信息存储、在线工具、学习娱乐等服务,培育信息消费
发展安全可信的云计算外包服务,推动政府业务外包
支持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技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与创新应用,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鼓励大企业开放平台资源,打造协作共赢的云计算服务生态环境
引导专有云有序发展,鼓励企业创新信息化建设思路,在充分利用公共云计算服务资源的基础上,立足自身需求,利用安全可靠的专有云解决方案,整合信息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面向云计算的信息系统规划咨询、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和测试评估等服务
(二)提升云计算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云计算相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市场培育和产业政策的紧密衔接与统筹协调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以服务创新带动技术创新,增强原始创新能力,着力突破云计算平台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运行监控与安全保障、艾字节级数据存储与处理、大数据挖掘分析等关键技术,提高相关软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水平
加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等科技专项成果与云计算产业需求对接,积极推动安全可靠的云计算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各领域的应用
充分整合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加强云计算相关技术研发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建立产业创新联盟,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健全产业生态系统
完善云计算公共支撑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标准制定和相关评估测评等工作,促进协同创新
(三)探索电子政务云计算发展新模式
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各领域政务信息系统整体部署和共建共用,大幅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的数量
新建电子政务系统须经严格论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政府部门要加大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基于云计算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新机制,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云计算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带动云计算产业快速发展
(四)加强大数据开发与利用
充分发挥云计算对数据资源的集聚作用,实现数据资源的融合共享,推动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和服务
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革试点,出台政府机构数据开放管理规定,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地理、人口、知识产权及其他有关管理机构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重点在公共安全、疾病防治、灾害预防、就业和社会保障、交通物流、教育科研、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应用示范,支持政府机构和企业创新大数据服务模式
充分发挥云计算、大数据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服务支撑作用,加强推广应用,挖掘市场潜力,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五)统筹布局云计算基础设施
加强全国数据中心建设的统筹规划,引导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优先在能源充足、气候适宜、自然灾害较少的地区部署,以实时应用为主的中小型数据中心在靠近用户所在地、电力保障稳定的地区灵活部署
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要合理确定云计算发展定位,杜绝盲目建设数据中心和相关园区
加快推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结合云计算发展布局优化网络结构,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升级,优化互联网网间互联架构,提升互联互通质量,降低带宽租费水平
支持采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建设绿色云计算中心
(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研究完善云计算和大数据环境下个人和企业信息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法规与制度,制定信息收集、存储、转移、删除、跨境流动等管理规则,加快信息安全立法进程
加强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加大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力度,建立完善党政机关云计算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定级备案和测评等工作
完善云计算安全态势感知、安全事件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党政机关和金融、交通、能源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评估和监测
支持云计算安全软硬件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加快云计算安全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
保障措施(一)完善市场环境
修订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完善云计算服务市场准入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云计算服务企业申请相关业务经营资质
研究支持大规模云计算服务的网络政策
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云计算服务质量、可信度和网络安全等评估测评工作
引导云计算服务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诚信水平,逐步建立云计算信任体系
加强互联网骨干网互联互通监管和技术支撑手段建设,调整网间互联结算政策,保障网间互联高效畅通
对符合布局原则和能耗标准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支持其参加直供电试点,满足大工业用电条件的可执行大工业电价,并在网络、市政配套等方面给予保障,优先安排用地
引导国有企业运用云计算技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广应用安全可靠的云计算产品和解决方案
(二)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
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加快制定信息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出台政府和重要行业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相关规定,明确相关管理部门和云计算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云计算服务商与用户的责权利关系
(三)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
按照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的作用,采取无偿资助、后补助等多种方式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投资,支持云计算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支持实施云计算工程,继续推进云计算服务创新试点示范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创新政府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营经费管理方式,完善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的配套政策,发展基于云计算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
将云计算企业纳入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范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完善投融资政策
引导设立一批云计算创业投资基金
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加大对云计算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推动金融机构对技术先进、带动支撑作用强的重大云计算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云计算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五)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按照“急用先行、成熟先上、重点突破”原则,加快推进云计算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云计算服务质量、安全、计量、互操作、应用迁移,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评估,以及虚拟化、数据存储和管理、弹性计算、平台接口等方面标准,研究制定基于云计算平台的业务和数据安全、涉密信息系统保密技术防护和管理、违法信息技术管控等标准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云计算相关人才,加强学校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有效衔接,为云计算发展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
完善激励机制,造就一批云计算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
充分利用现有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国际云计算领域高端人才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云计算人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职称评定、落户政策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支持企业和教育机构开展云计算应用人才培训
(七)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支持云计算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在境外部署云计算数据中心和设立研发机构等方式,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基于云计算的服务贸易发展
加强国内外企业的研发合作,引导外商按有关规定投资我国云计算相关产业
鼓励国内企业和行业组织参与制定云计算国际标准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云计算发展工作,按照本意见提出的要求和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突出抓手,重点突破,着力加强政府云计算应用的统筹推进等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与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的衔接,加强组织实施,形成推进合力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网信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云计算发展的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分工的细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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