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汉其他上书又疏言:“臣籍山西,与陕西接壤
黄河自边外折入内地,至蒲州一千馀里
蒲州上至禹门,为平阳府属,河西为西安,有提督、总兵重兵驻守
自此以北,永宁州、临县为汾州府属,渡口有孟门镇、高家塔诸处;更北保德州为太原府属,渡口有黑田沟、穷狼窝诸处
河西为延安,素称荒野,河东为交城,路险山深,草窃潜匿
请敕巡抚、提督分兵驻防
”又疏言:“师已抵平凉,辅臣迫於必死,困兽犹斗,杀贼百不偿失兵一
宜驻军城下,以逸待劳,急攻固原,绝其粮道
平凉地瘠,非比湖南地广米多,可以持久
粮道不通,人心自散,必有斩辅臣献军门者
若贼东出则东应,贼西出则西应,疲我师徒,分我威力,固原围解,贼气贯通,此断断不可者也
”诸疏并下王大臣议行
十六年,擢工部侍郎
十七年,以夏旱求言,疏言:“今日官至督抚,居莫敢谁何之势,自非大贤,鲜不纵恣
道府岁纳规礼,加之以搜括,则道府所辖官民,不啻鬻之道府矣
州县岁纳规礼,重之以勒索,则州县所属士民,不啻鬻之州县矣
世祖朝,山东巡按程衡劾巡抚耿焞,江南巡按秦世祯劾土国宝,皆置重典,天下肃然
今巡按久停,虽欲议复,恐一时难得多人
惟有出自上意,欲清一省,则选一人遣往,不必一时俱发
出其不意,示以不测,使天下奸恶吏不敢恃督抚而肆志,即有不肖之督抚,亦莫敢庇贪而害民
”疏入,报闻
调户部
十八年,疏言:“国家有钱法以通有无、利民用,自秦、汉及唐、宋,公私皆悉用钱;至金、元,以银与钱钞并行;至明中叶,乃专资於银
闯逆之乱,或沉江河,或埋山谷,又以贪吏厚藏,银益少,民益困
今欲救天下之穷,惟有多铸钱
铸钱所资,铜六铅四,而可采之山,所司每深讳之,盖恐时有时无,贻累偿税
且上官闻其地开采,此挟彼制,诛求甚多也
臣谓宜令天下产铜铅之地,任民采取,有则以十分二输税於官,无则听之州县自行稽察,毋使多官旁挠
报采多者予议叙,则官与民皆乐为,资以鼓铸,钱不可胜用矣
”下九卿详议,拟例以上,得旨:“采铜关系国计,其令各督抚率属殚力奉行
”六善以老病乞罢,上不许
二十年,命致仕
三十年,卒於家,年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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