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情研究会印章管理为使研究会印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做如下规定:研究会公章、各部门及其它印章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或监印,非保管人员不能随意动用
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便放置
印章需明确专人保管;印章的使用,限定在办公室内,一般不得拿到办公室外使用,并做好用印登记
各类文件用印要严格执行有关发文规定,以加盖不同类型的印章,未经领导签发不得用印
以研究会名义报送的各种文件材料及手写便函联系公务等,须填写用印审批单,加盖研究会印章,需经秘书长批准;加盖研究会部门印章,需经主管秘书长批准,方可用印
重要材料底稿应交档案管理员存档
印章在使用时,不准开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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